党的建设
中华全国总工会
发布时间:2026-08-26 作者:

一、组织性质与定位

性质: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。

定位: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,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。

领导: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领导。

二、主要社会责任

1. 维护职能: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是工会的基本职责。包括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制定和重大伤亡事故调查。

2. 建设职能: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,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。

3. 参与职能: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。

4. 教育职能: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技术文化素质。

三、会员

1. 入会条件: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、事业、机关单位中,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或脑力劳动者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,承认工会章程,都可以加入工会。

2. 会籍管理: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(工作)关系变动,凭会员证接转。

四、象征和标志

1. 会徽:选用汉字“中”、“工”两字,经艺术造型呈圆形重叠组成。

2. 机关报刊:全总的机关报刊是《工人日报》和《中国工人》杂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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